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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经济技术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情况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4-12-05来源:青海28365365游戏办公室 【字体:

 

    根据骆惠宁书记、郝鹏省长、马顺清副省长在关于《汪洋副总理在全国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上的批示要求,为了及时准确了解开发区外资企业目前的经营状况和亟待解决的问题,破解外资企业在生产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便更好地为外资企业服务,了解开发区在吸引外商投资过程的难题,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我厅配合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西宁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其所属园区、海东工业园区及其所属园区和柴达木循环经济实验区及其所属园区进行了调研。我厅先后深入开发区与管委会进行了座谈交流,走访调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取得了第一手资料,基本摸清了开发区外资企业现状,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省吸引外资总体情况
我省吸收外商投资自1985年起步,截至2014年10月,累计审批外商投资企业588家,合同外资48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28亿美元。目前,由于各种原因外商投资企业发生撤资、并购、转内资等,实际经营的外资企业只有126家。
外资来源国:外商投资来自35个国家和地区,包括日本、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英国、英属维尔京群岛、德国、俄罗斯、意大利、美国、加拿大、丹麦、澳大利亚、波兰等国家及台、港、澳等地区。
涉及的投资领域:农、林、牧业、采掘业、制造业、电力、光伏、新能源、新材料、矿泉水、彩印、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建筑业、地质勘察业、水利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化妆品、房地产业、社会服务业、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特色资源开发(生物、民俗、旅游)等。
    二、经济技术开发区外资企业基本情况
    (一)开发区外资企业进驻情况
    截至2014年10月,西宁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外资企业12家,其中生物园区有7家外商投资的工业企业,分别为:青海黄河嘉酿啤酒有限公司、青海虎彩印刷有限公司、青海西宁娃哈哈启力饮料有限公司、青海威德特种糖业有限公司、青海开心源食品有限公司、东格尔药业有限公司、青海久美藏药药业有限公司,占生物园区工业企业总数的8.2%,其中年销售过亿元以上企业6户;东川工业园区有4家外商投资企业,分别为亚洲硅业(青海)有限公司、凯普松电子科技(青海)有限公司、西宁旺旺食品有限公司、康师傅饮品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其中台子企业3家,英国投资企业1家,产值过亿元的企业2家;南川工业园区成立至今,先后批准外商投资企业3家,利用外资4750万人民币。由于企业股东变更,2家转变为内资企业,目前只有1家外资企业,青海大自然地毯纱有限公司为中荷合资企业,投资建设的年产2万吨粗纺地毯纱及300万平方米机织毯项目已经建成投产,2014年预计实现工业销售收入4.5亿元。
    海东工业园区1家外资企业:为青海汉能光伏有限公司,目前该公司300MW铜铟镓硒薄膜太阳能电池生产线项目,正在建设当中。
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2家外资企业:青海大柴旦矿业有限公司和昆仑山矿泉水有限公司,分别为中加合资和港资企业。(开发区外资企业详细情况见附件)
    (二)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的特点
    一是外商投资企业入驻园区数量在我省外资企业占比较少。在园区外商投资企业数量为15家,占我省外资企业数量的11.9%。二是开发区外资企业多集中在制造业,服务业涉及企业几乎为零。三是高新技术企业相对较少,对园区的技术贡献较低。四是我省外商投资企业规模较小,园区进驻较少。五是高附加值服务业为零,没有能够进行国际服务贸易,承接国际服务外包等业务的外资企业。
    (三)开发区吸引外资存在的问题
    开发区成立以来,按照国家制定的“以提高吸引外资质量为主,以发展现代制造业为主,以优化出口结构为主,致力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致力于发展高附加值服务业,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向多功能综合性产业区发展”的办区方针,吸引外资一直是开发区的重要工作之一,但是在实际发展过程中,吸引外资的能力和水平一直呈现下降状态。主要原因:一是国家在2007年颁布企业所得税法后,对内外资企业在税收政策上统一为国民待遇,外商投资企业最后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取消,使大量外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二是结合企业项目在进行国家和省级项目申报过程中,由于指导目录的限制,对于很多外商投资企业国家和省级财政都不予支持或支持额度较小,也迫使园区一些外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三是劳动力的比较优势逐渐减少。我省虽然劳动力资源比较丰富,但是劳动力素质相对比较低,高端服务业是智力密集型行业,对从业人员的要求较高,很难提供有高附加值的服务。四是发展国际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的人才相对匮乏。我省高等教育发展相对比较滞后,国际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涉及到30多个领域,需要大量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而我省高等教育的现状无法对发展国际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园区缺乏大量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无法吸引大型的国际服务外包企业和国际服务贸易企业以及一些高新技术外资企业入驻。五是园区基础设施配套还不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和快速发展的需要,规划区内村庄搬迁、农民安置、配套设施投资大,建设资金筹措困难。六是园区土地、供水、电力、交通等配套要素保障趋紧,资源环境、节能减排制约日趋突出,发展空间不足。七是开发区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管理职能不完善。八是开发区政策优势逐步弱化,招商引资难度加大。
    三、我省吸引外资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省吸收外资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由于各种因素制约,我省吸收外资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还很大,还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吸收外资规模小,对全省经济的拉动力不强。我省利用外资仅占全国的0.3%左右,固定资产投资仅占全国的0.2%,在西部十二省区中位次居后,对本省经济的拉动作用还不够强。二是外商投资的规模不大、质量不高。从投资来源看,来我省投资的境外客商大多为中小投资者,世界知名跨国公司、超大型企业集团在我省没有投资。从投资领域看,高速公路、航空、保险等行业无外商涉足;服务外包、外资研发中心等国家重点扶持发展的行业在我省仍为空白。长线投资、战略投资比重很小;出口型企业、高科技项目不多。外商投资项目的科技含量普遍较低,缺乏品牌企业和名牌产品,还没有形成具有族群聚集效应的外商投资产业链。三是区域吸收外资工作发展不平衡。西部大开发以来,青海省委、省政府对吸收外资工作高度重视,但由于地域所限,部分地区吸收外资工作仍处在停滞状态。从地域分布上看,已批准的外商投资项目90%以上集中在省会西宁市和海西州,分布在海东、海北、黄南等地的项目为数不多,果洛、玉树藏族自治州因客观原因所限,目前尚无外商投资企业涉足。四是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青海省的工业结构单一,引资优势重点在于矿产资源开发和高耗能产业,但国家对“两高一资”产业的严格限制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省自然资源优势的发挥。五是缺乏有力的政策支持体系,特别是缺乏资金支持。缺乏适合青海省情的扶持政策和优惠政策,影响着我省吸收外资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六是随着外资优惠政策的减少等原因,外资转内资现象较多。近年来随着西方“再工业化”步伐的加剧、国内外资优惠政策的减少和劳动力成本的不断上升,外资转内资情况较多。
    四、推动我省外商投资工作的思路和建议
    (一)加强投资环境建设,建立有效的外资运营保障机制。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的投资硬环境。基础设施是吸收外商投资的基本条件,基础设施落后一直是制约我省引进外资的主要因素,因此在不断改善软环境的同时也要加大对硬环境的建设。要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大机遇,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吸收和引进国外资金,加快我省公路、铁路、机场、信息基础网络、电力骨干网络和城市交通、供电、环保、消防、给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紧紧抓住兰新复线建设机遇,积极培育发展以陇海兰新线青海段为轴线的区域经济带,以西宁市为中心,以海东、西宁、海西州等城市为基点,依托铁路、公路交通干线,形成多个相互关联、协调配套、辐射周边的区域性经济、交通、物流、金融、信息、技术和人才中心。为外商提供一个功能相对完善、条件基本具备、市场比较乐观的投资发展环境。二是加强外商投资法制法规建设,保证外商投资活动的有序进行。通过法律手段明确外商投资行为和政府管理行为,严格执法,保障外商的合法权益,以促进外商投资活动沿着法制的轨道有序进行。三是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的转变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应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各司其责,各司其职,主动协调,密切配合,坚持公正、公开的办事原则,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的指导、协调、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努力为外商创造一个可以按照国际惯例投资、管理、经营的环境。对外商投资企业的重点项目要实行跟踪服务和项目责任人制度,要协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诉,协商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在建设、生产、经营中存在的有关问题。
    (二)积极引导外资参与企业改组,推动区域产业结构优化。一是引导外资参与省内国有企业的改组与改造。充分发挥外资经营机制灵活、运行效率比较高的优势,通过以市场换资金、股权筹集资金、经营权融通资金的手段,加快国有企业资本结构多元化和经营机制转换,鼓励有核心技术和主导产品的外资企业,通过参股并购等手段对国有企业进行改组、改造,搞活企业的运行机制。二是引导外商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投资。大力鼓励外商投资我省基础设施和优势产业项目,积极鼓励外商运用BOT等方式投资于基础设施,建立大型基础设施企业,减少政府干预,推动大型基础设施型企业市场化和产业化进程。三是引导外商向农业和农村投资。进一步推动农产品流通领域的改革,进一步开放农产品市场,开放农产品仓储、运输等领域,鼓励和引导外商的投资行为。打好“高原生态牌”,将高原劣势转化为现实的生态优势,加大对高原生态保护、特色农牧业种养和精深加工等方面的吸引外资力度,引导外资深度参与正在实施的绿色发展战略。青海有着大量具有市场潜力的高原特色农畜产品,通过吸引外资进入特色农畜产品生产与加工领域,提高产品质量和精深加工能力,并通过外资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提高特色农畜产品的出口创汇能力。四是引导外商投资调整第三产业中的内部结构。引导外商将投资重点放在交通运输以及为生产、科技发展服务的行业。要通过优化外商投资产业结构,促进全省产业结构升级和调整,使外资真正起到促进青海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作用。 
    (三)积极开拓吸引外资新渠道。充分利用“青洽会”、“藏毯国际展会”、“清真国际食品节”、“投洽会”、“西博会”、“渝洽会”等展会平台扩大青海对外知名度,进一步扩大开放,努力争取“向东借海、向西借边”,推动形成“东进西联”的对外对内开放格局,继续深化与北京、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外资主管部门的交流与合作,在沿海发达省区举办专题招商活动,争取使沿海地区外商投资企业将我省作为其产业转移或投资新布局的目标区域。要内外资并举,不断提高民营资本和外资成分,有意识地寻求与我省在地缘地理、资源等方面有相同相近的国家地区的合作机缘,引导外资与我省具有优势和特色的产业结合,根据外商投资趋势分析,在继续将目标外商区域聚焦在日本、新加坡、东盟、香港等东亚、东南亚国家和地区的同时,随着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不断推进,中亚五国和中东地区国家将成为我省吸引外资新的目标国和地区。 
    (四)充分发挥利用外资主体作用,加快利用外资步伐。充分发挥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格尔木昆仑经济开发区利用外资的集聚作用。作为我省对外开放的窗口、利用外资的集聚地,进一步优化开发区的综合投资环境,完善产业配套和支持条件,积极吸收外资,使之成为利用外资的重要载体,结合自身的产业基础,确定重点招商领域,围绕重点培育产业,实施产业链招商和大项目招商。
    (五)大力培养国际经贸专业人才,引资与引智相结合不断壮大招商引资专业队伍。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药等服务领域有序开放,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领域外资准入限制,进一步放宽制造业,对专业的经贸人才和技术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多,要求也越来越高。专业人才的培养迫在眉睫,要加强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与物质条件,同时加强与东部、中部地区的人交流,筑巢引凤引资与引智相结合,做到留得住资金,留得住技术,留得住人才。同时培养一支精通国际经贸的专业招商引资队伍。
    (六)建立吸引外资工作专项扶持体系。吸引外资工作涉及面广,特别是许多前期工作,需要政府的投入和专项资金支持,建立全省吸引外资扶持体系,出台扶持政策,拨付专项工作经费,以支持我省吸引外资工作的顺利发展。
    (七)利用好国家鼓励外资的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实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和《国务院关于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社会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政策,密切关注国家政策调整,抓住国家鼓励东部地区外商投资企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机遇,加大政策开放和技术资金配套支持力度,吸引适合我省发展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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